本报讯(记者张英)别人过年吃喝玩乐,而他们交罚单、被扣分……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春节期间发生的多起典型违法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
2月11日12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G224国道甘什村委会路口,保亭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整治时,发现道路上有一前一后行驶的两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人头攒动,且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行驶至安全区域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夏某所驾驶的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核载1人,实载9人;驾驶人王某所驾驶的琼D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核载1人,实载3人。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所持驾驶证为C1,并不具备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资格,属准驾不符。据了解,车上人员均为一家人,上午从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出发到达保亭三道镇,准备去附近的景点游玩,为图方便就载着人上路行驶。最终,因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载人超员,夏某被处罚款200元,暂扣车辆;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载人超员,王某被处罚款2100元,暂扣车辆。
2月13日上午,在东方市天安乡,东方公安交巡警联合天安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例行对一辆琼AA4V**号牌的小型轿车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7mg/100ml。驾驶人米某泽表示,前一晚喝了4杯白酒,睡醒后以为酒醒了,便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最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米某泽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被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
2月13日10时许,在万宁市辖区,万宁公安交警高速中队执勤队员巡逻至海口往三亚方向时,发现前方有一辆小型轿车在应急车道上快速行驶。此时车流量较大,该车辆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格外显眼,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勤交警立即开启警车双闪灯,通过鸣警笛、不断喊话的方式迅速靠近该违法车辆,并指引其前往安全区域停车熄火、开启双闪灯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该车辆驾驶人叶某二称因贪图一时方便快捷,便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最终,因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叶某二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