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1月9日,澄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澄迈县纪委组织澄迈县审计局、供销社等单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法纪意识、守好廉洁底线。。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澄迈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副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加快审核速度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3次非法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60万元。
本次开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阶段,王某某认罪认罚,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合议庭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将时刻坚守底线、不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