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黄紫叶)“是郑法官吗?我是五指山市公安局干警,你们法院向我局发函布控的被执行人符某,现在出现在徐闻港口,请你单位派人前往海口秀英港口对接。”2023年12月30日早上,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玉忠接到一通电话,原来是之前法院联动公安局布控的一名被执行人找到了。接到电话后,郑玉忠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前往现场,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2021年1月至2月,被执行人符某雇佣黄某等28名工人在五指山市南圣镇、毛阳镇等地干工,按天发放工资,黄某等28人按照协议提供劳务,但符某未按期足额支付工资。事后,工人们多次向符某索要工资,但符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直接玩失踪。黄某等28人于2022年起诉至五指山法院,该院判决支持黄某等人的合法诉求,要求符某按照协议支付工资。
因符某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黄某等28名申请人遂向五指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符某东躲西藏,故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符某都推脱在外地,没有钱支付。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前往南圣镇、毛阳镇工地及符某户籍所在地查询,均未发现其下落。五指山法院针对符某逃避执行的行为向公安机关发函请求协助布控,查找符某的下落。
2023年12月30日,五指山法院执行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符某的行踪,将其带回五指山法院。郑玉忠对符某释法明理,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阐述积极履行劳务费的重要意义,并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拒不履行义务,将要面临15日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符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当场向符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对其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