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近日,司法救助当事人符某某来到屯昌检察院,送上一面锦旗,对屯昌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司法救助工作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表达谢意。
据了解,2023年1月12日,被害人符某某因被人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导致身体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该案于同年10月移送屯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屯昌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四检察部。该院第四检察部接收线索后,立即联系符某某并入户调查。
经了解,符某某因伤住院治疗花费了一大笔费用,且受伤较重耽误工作,其家人也患有严重疾病。屯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调查工作。同年11月,屯昌县检察院考虑到符某某因遭受侵害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向省检察院提请开展联合救助。通过联合救助,上下两级检察院共同对符某某进行了司法救助。
据悉,屯昌县检察院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精准救助、高效救助、重点救助的办案理念,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