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水养鱼”的方式快速执行和解一起涉及2.54亿余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严格履行,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被执行人渡过了难关。
申请执行人某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某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某旅游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某信托公司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多个账户。随后,被执行人立即向法院表示,被冻结的账户中包括日常经营账户,这些账户一旦被冻结,可能会使得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后续生产经营,希望法院能够暂时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给予履行宽限期。经执行法官进一步沟通了解,在强制执行前,本案的被执行人已履行了涉案部分借款1亿元,且目前仍有正在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
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协调双方商议还款事宜。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4次支付剩余款项。此后,被执行人以实际行动充分表达了还款诚意,严格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纠纷就此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