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司法局大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无人机喷洒农药“误伤”邻近种植香蕉引发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3月,雷某某在大田镇罗旺村承包土地种植香蕉,香蕉长势喜人,收获在望。11月15日,相邻地胡某某雇佣工人用无人机对自家玉米喷洒农药,因工人未留有足够的施药安全距离和了解风向,操作失误造成雷某某的香蕉作物出现黑斑和叶子变黄等情况,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多次协商均无结果,双方商定到大田司法所寻求帮助。
大田司法所调解员接到求助案件后,结合双方各自陈述及举证材料,认为纠纷争议点为香蕉作物出现黑斑、叶子变黄的后果是否属于无人机打药操作失误造成,随后针对纠纷争议点进行现场核查。调解员根据现场了解情况,引导雷某某向专业机构申请鉴定。双方向市热带作物服务中心申请调查,确认雷某某香蕉作物出现黑斑、叶黄是无人机打药所导致。调解员结合调查意见,对胡某某现场普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机喷洒农药,过失造成他人农作物损害,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胡某某同意赔偿。
经过调解员耐心释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某某一次性赔偿5500元给雷某某。协议签订履行后,雷某某的香蕉作物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与胡某某无关,雷某某不得再追究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后,胡某某立即支付5500元赔偿款给雷某某。至此,一宗因无人机打药“误伤”他人农作物引发的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