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售卖“老年代步车”乱象
本报讯(记者王巍)11月30日上午,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进行联合检查,提醒商家禁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老年代步车”。
此次联合执法以现场检查和督促提醒为主,重点对销售点所售电动三四轮车质量、外观标识、产品合格证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责令商家将车辆退回厂家,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车辆,不得在销售过程中混淆车辆概念,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