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肖瀚 黄赟
近年来,海口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近日,《法治时报》记者对海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维权进行了专访。
记者:海口作为省会城市,近年来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面主要取得哪些成效,有什么典型和亮点?
郑维权:海口市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构建大平台、大联动、大调解的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完善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近期,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中,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村镇就地解纷‘三剂良方’工作法”入选。秀英区石山派出所、美兰区红岛派出所被授予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小区“议事堂”议事模式等一批海口经验多次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作交流。2022年,市民游客对海口社会治安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8.63%、98.82%。
记者:海口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要做法是什么?
郑维权: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优化机制凝聚矛盾调解力量。海口市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海口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组、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机制。打造党建引领“1+N”工作模式(“1”即基层党组织,“N”即专群结合队伍),通过党员设岗定责机制,推进党建服务基层治理,让党组织活动阵地成为矛盾纠纷化解主阵地,推动在本级人民调解组织和网格中建立党支部、党小组以及党员调解小分队,有效推动基层治理组织力量重心下沉、防线靠前。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和退出机制,推行绩效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92名,兼职调解员2509名,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二是突出政法作用,各司其职实现联动共治。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人民法庭的工作联动,实现了“四所一庭”联动联调;积极搭建法治化矛盾调解平台,在市区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乡镇法庭、村(社区)设立法官驻点工作室或法官联系点,在小区设立基层法官调解工作站,形成多层级的诉调对接平台;市司法局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市、区法院人民调解室,专门受理、分流、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在前置法治化矛盾调解服务方面,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设点接访、预约下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工作模式;市公安局在派出所推行“1+2+N”和“一村一警务助理”的新警务模式,实现矛盾纠纷一体受理、一体调处。
三是突出专业保障,推动矛盾调解规范化、特色化。海口市积极推动构建“一站式”矛盾调解工作,逐步建立起区有大调解中心、镇(街)有调处中心、村(居)有调处工作站、行业有调解工作协会的调解网络。成立交通、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5家,建立海口市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专家库,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借力“外脑”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保障。成立全省首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室“于大伟个人调解工作室”。率先在全省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海口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有效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服务自贸港对外开放大局。
四是突出自治强基,发挥矛盾调解基层首创作用。我们通过探索建立小区治理“议事堂”,进一步整合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物业、调解员、网格员、业委会等力量,以联席会议形式共商小区建设管理事宜。目前全市挂牌成立住宅小区议事堂2915个,议事各类民生问题事项1000余件,办结率达92.1%。构建“一核多元”基层自治协商机制,运用“民情台账”,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鼓励各镇村结合本地特色,成立乡贤协会,依托乡贤说事室和乡贤合议制,有效避免矛盾积聚和事态恶化。
五是突出科技支撑,助力矛盾调解实现最大效能。打造“12345热线+人民调解+综治中心+网格化”模式。在全市建设1733个“智慧安防小区”。研发应用“智慧调解系统”手机App,实现矛盾纠纷实时上报、市民反馈信息、在线调解等功能,相关部门可实时对全市矛盾纠纷动态进行研判、移动视频指挥和信息协同共享。
记者:下一步,海口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面,有哪些新部署新举措?
郑维权:下一步,海口市将坚持“三个立足”,不断创新和加强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