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爆胎 交警帮更换
11月4日11时25分左右,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驾车行驶至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三亚往海口方向340公里加50米处时,车辆突然爆胎。了解情况后,执勤交警一边叮嘱驾驶人做好安全防护,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一边出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执勤交警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后化身“修理工”,取出修理工具,帮助驾驶人一起更换轮胎,十分钟左右,备胎成功换上。
本报记者陈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