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通讯员叶喆 曾桂花)近日,万宁市一名男子因多次破坏社会秩序、损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母亲及他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他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家庭正常生活,我怕他这种性格今后会闹出大事,我希望他这次能真正悔改。”10月8日,唐某某的母亲向记者道出了自己辛酸。那么,是什么让这位母亲如此绝望,不再偏袒自己的孩子呢?
据介绍,唐某某1996年出生,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唐某某先后恐吓邻居、踹坏邻居家木门、刺伤亲叔叔、持木凳子砸伤母亲后脑勺处并持刀追赶母亲。
唐某某的邻居李先生说,唐某某每次酒后闹事,大家都不得安宁,公安机关虽然多次对他进行行拘,但他并未悔改。
“以前他隔三岔五就打我,这次他向我要180元修理手机,遭我拒绝后他就操起一张木凳子朝我后脑勺打去。我被打后向屋外跑去,他还掏出一把短刀追赶我。”唐某某的母亲绝望地告诉记者。
唐某某的邻居介绍说,除了打自己的母亲,唐某某醉酒后还会发酒疯恐吓其他村民,闹得鸡犬不宁。为了给他点教训,他的母亲决定不再袒护他。
到案后,唐某某如实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声称自己恐吓邻居是怀疑邻居会下“咒术”害自己。“我一喝酒就会失去正常思维,会胡思乱想,吵闹不停,但不喝酒时不会这样。”唐某某把原因归结为是自己酗酒。
万宁市检察院认为,唐某某为发泄情绪,随意殴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且经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实施上述行为,其行为已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破坏社会秩序,并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唐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