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星 通讯员徐赫 王琴)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碳汇交易司法修复合力,建立、健全我省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制度,9月20日,省检一分院和省林业局就磋商函意见整改情况召开磋商会议。
据了解,8月7日,省检一分院向省林业局发出磋商函提出意见。省林业局局长刘钊军在会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表示认同,表示将积极整改并拓展碳汇工作新领域,助推我省林业碳汇工作良性发展,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合作,提升海南林业工作管理水平。与会人员围绕林业碳汇规范管理及建章立制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
省检一分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表示,在8月7日省检一分院发出磋商函后,省林业局积极整改、大力推动,8月18日,海南省首个“生态司法修复+林业碳汇”基地正式建立,也使得省检一分院办理的首例“检察公益+助力企业合规审查+林业碳汇+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的生态修复工作落地做实,且完成了交易管理办法和监管制度的起草工作,整改工作在短期内就取得了积极进展。公益诉讼检察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希望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与省林业局协同解决我省在林业碳汇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会上,省检一分院与省林业局达成共识,省林业局将继续积极履职,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多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加强整改,把林业碳汇的管理及建章立制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凝聚公益保护的合力,为海南自贸港生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