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星)按照修订后的《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评选和管理使用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组成评选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考核、调整、增选,确定209人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其中,海南检察机关5人入选。
海南检察机关入选的5人分别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唐着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张宇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王帮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刘子金,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刘涛。
据悉,第二批调研骨干人才原在库人员261人,因调离、职务调整、考核评比、年龄等原因退出125人,在此基础上,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新增选73人。数据显示,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员额检察官占74.6%,中青年人才占87%,覆盖“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
最高检将组织、抽调调研骨干人才参与法律草案、立法建议、司法改革等专题研究,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起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编写以及其他重大调研工作,充分发挥调研骨干人才在检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不断推动检察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