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迟迟不能交付
能否申请退房?
陵水黄先生咨询:我购买了一处房产,合同约定2023年1月31日前交房,但因种种原因房产一直未能交付。现售楼处的解决方案是今年8月交钥匙,用临时水电。但小区8栋楼中只有2栋完工,其他6栋外墙门窗都没安装,绿化也没做。合同约定,该房产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后,即达交房条件;补充合同上的交房标准是单体竣工验收。而按照相关规定,交房标准是综合验收合格。请问,我能现在邮寄书面交房催告吗?邮寄之后3个月可申请退房吗?
石宏刚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因此,你可以发函催告开发商履行合同,如在催告履行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履行的,你可通过诉讼解除合同。需要留意的是,解除权是有法定时效的,要避免超过法定时效。
帮他人做担保
可否反悔撤销?
儋州李先生咨询:我的一个朋友在某银行做信用卡车贷业务,之前有一笔贷款因金额较大,需要担保人,我帮他做了担保。不久前,我跟他发生纠纷,虽然贷款并未逾期,但我不想替他担保了。请问,我能否撤销担保?该怎么操作?
石宏刚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因此,如果你不想继续为朋友担保,可与债权人协商,如债权人愿意放弃担保物权,则你可以不再成为担保人。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形,才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考试成绩作废
考生如何维权?
三亚秦女士咨询:我想考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据报考简章的要求进行了报名,并通过线上核查。由于报考简章中并未提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具体如何计算,也未明确实习期和在校期间不纳入工作年限计算,因此,我在考试通过后,被告知当次考试成绩作废。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石宏刚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你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简章的要求报名,并通过线上核查,考试通过后,你却被告知当次考试成绩作废。因此,你可通过起诉相关主管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