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通讯员邵奇)9月12日,冒着大雨,万宁法院执行局干警赶赴龙滚镇上城村,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涉邻里纠纷案件。
原告邓某自1999年开始,与其家人在龙滚镇上城村委会红寨村的涉案土地上建房居住。2021年6月经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许可,邓某又在涉案土地上建造一栋3层楼房。而被告盘某雄、盘某阳二人在1993年到2017年期间陆续在与邓某家相邻的土地上种植了槟榔树、黄花梨树若干棵。树木经过多年的不断生长,已经影响到邓某及家人的日常生活,并有可能威胁到其居住安全,邓某遂将盘某雄、盘某阳诉至万宁市人民法院。经一、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移除影响到邓某及其家人日常生活的6棵槟榔树、3棵黄花梨树,消除可能造成的安全威胁的义务。原告于2023年4月向万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屡次劝说无果,万宁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到达现场后,执行局干警进行实地勘查,确定移除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经过一上午的努力,9棵树被完好移栽。至此,一起邻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