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谭礼宪)8月2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拖欠劳务费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原告撤回起诉,被告按法院要求向原告全额支付了劳务款9.32万元。
该案原告海南某机械设备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设备租赁企业。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间,被告海南某建筑劳务公司租赁原告6台吊车进行劳务作业。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款9.32万元。因被告未支付劳务款,原告于今年7月3日向琼中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支付劳务款9.32万元及利息。
8月21日,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强调诚信经商就是最好的社会资源及社会资本,只有诚信经商才能在自贸港的经营体系中赢得客户,赢得市场。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向原告全额支付劳务款,原告也同意撤回起诉。琼中法院当场向原告出具撤诉裁定书。原告撤诉后,被告也当场向原告全额支付了劳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