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 钟宇)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1年11月至12月,关某谎称可以为徐某及其亲友介绍购买车辆、车牌号、办理驾驶证等。徐某信以为真,先后付给关某57万余元,让其办理相关事宜。2022年9月,关某以同样手段谎称可以为石某买到一辆小轿车。石某为购车便支付给关某2万元。关某收取上述钱款后未办理相关事宜,而是将钱款挥霍一空。徐某和石某经多次催促,关某仅退还3万元给徐某。徐某和石某发觉被骗,于是报警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