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 黄斌)8月10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次上门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原告韦某诉被告乐东某开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今年1月,乐东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12600元。然而裁决生效后,乐东某开发公司迟迟未履行,今年3月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该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执行干警前往公司住所地准备进行现场送达时,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送达工作陷入僵局。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走访打听,最终联系到该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耐心解答疑问、释法明理,并强调拖欠工资对公司诚信经营会造成很大影响,若拒不履行法院将依照法律法规将其拘留。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12600元,申请人被拖欠的工资全部拿到手。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