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注意哪些问题吗?”“未成年子女遭受不法侵害该如何应对?”5月18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组织“妈妈训教团”在隆广镇、群英乡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之“家庭防护一线宣讲”活动。活动中,隆广镇副镇长、镇妇联主席欧晶紫通过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结合身边具体案例,向群众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
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来,陵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县“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分别牵头的4个行动小组,深入推进“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全力推动构建“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护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陵水妇联认真履行组长单位职责,紧紧围绕“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目标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家庭防护”行动组工作,以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发挥村居(社区)基层协同治理作用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切实扛起“护苗”责任担当。
吹响“护苗”集结号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为推动“家庭防护”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妇联作为“家庭防护”组长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于3月1日正式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在要求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发挥村居(社区)基层协同治理作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和社区环境的基础上,明确列出“家庭防护”行动任务清单、目标和措施。此举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也吹响了“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的集结号。
县妇联作为“家庭防护”组组长单位,认真落实月调度、信息报送等制度,通过制定县妇联“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护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调度会等,听取牵头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家庭防护”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扎实推进“家庭防护”工作走实走深。
强化家庭监护指导
家是孩子人生的起点,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为倡导科学家教、助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县妇联强化与各责任单位的协调联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
县妇联成立椰林镇、文罗镇和光坡镇3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活动。邀请专业、有资质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妇联系统工作人员、家长及青少年等人群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涵盖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普法安全知识教育等。
据统计,6月以来,共开展9场授课和6次心理咨询指导服务,服务对象900余人。
同时,县妇联还举办2023年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护苗”工作相关的10个主题。县直机关妇委会、乡镇妇联、部分家庭代表等100人观看比赛。
县民政局举办6场家庭教育公益宣讲活动,服务家长300余人,同时对6户有需求的家庭开展免费心理咨询辅导服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辅导工作室在274对已办理离婚家庭中,对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375人建立台账并跟踪回访,并向离婚夫妻发出了该县第一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利用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共130多场,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推进家庭监护监督
加强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心关爱,是构建“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重要环节。
对此,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关爱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家访,入户宣传引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针对性关爱帮扶,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和特殊家庭学生关爱工作。
推动建立关爱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关爱帮扶体系,实现脱贫户、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等学生的关爱体系“一生一档”全覆盖。组织3600多名帮扶教师对脱贫户、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等学生开展生活指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活动,做到“定期见面、定期谈话、定期家访或电访、定期评估”四个定期,记录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并按照“一生一档”要求,对于不能随班就读的特殊适龄儿童,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特校和各片区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5216期送教上门活动。
县妇联发动各级妇联走访摸排未成年人家庭数,排查家庭处于闲散状态的未成年人,并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职责。
县妇联发动各乡镇妇开展民法典宣传11场,举办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讲座11场,开展“妈妈训教团”一线宣传11场,通过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讲解,普及新的妇女观、 家庭观、 婚育观,宣传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唯一形式,“摆酒席”不能成为合法夫妻以及非婚同居的法律风险等,积极推进家庭法治文化建设,防范未成年早恋早婚早育现象。
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对全县社戒社康人员家庭进行摸排,发挥“妈妈训教团”作用,对涉毒(社戒社康)人员家庭未成年人上门关爱慰问并建立台账,针对实际情况持续性跟踪回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和针对性帮教活动。
不定期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司法部门移交到县妇联的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及家庭,利用3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扶教育服务。
对不愿前来接受服务的未成年人家庭,县妇联会同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上门跟踪服务,做到送教上门,进一步督促、帮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管、教育职责。
县检察院开展集中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29份,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家庭保护意识,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防线。
今年以来,多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顺利回归社会。检察机关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未成年人和“四访五帮”对象开展集中法治教育活动;县公安局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帮教工作,让大部分人回到学校;县法院每月定期联系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学校、村党组织负责人,了解其近期生活、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帮教对象的行为及心理状况,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
发挥基层协同治理作用
据介绍,陵水成功将光坡镇米埇村委会打造为“双零社区”,并以米埇村为试点,逐步在各乡镇铺开“双零社区”创建工作。
同时组织各乡镇团委对标团省委“双零社区”创建要求,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等,截至6月份共计开展禁毒、法治等“护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5次。紧紧围绕《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社矫防护”行动分方案》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
县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一对一心理辅导教育,特别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胡敏为提蒙司法所代管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个体心理辅导。在心理辅导活动中,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地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正确对待过去的过错,舒缓抑郁紧张的心理,解开困扰已久的心结,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现情绪的自我调节,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认知行为。通过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为其摆脱现实苦恼、减轻心理压力、顺利完成社区矫正提供了建议和意见。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尽情释放了内心的真实感想,从内心深处正视自己的问题,从而更好地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陵水县“护苗驿站”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投入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的社会组织开展“护苗驿站”社会工作服务,突出“关爱”“纠偏”“心理咨询”“教育基地”等主题,筑牢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打造未成年人“护苗”标杆服务站。
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6月15日上午,县妇联组织在港坡小学举办《“护苗”行动—儿童安全知识大讲堂之防溺水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中,国家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林向华通过“远离野外危险水域”“游泳的注意事项”“同伴落水,不要错误营救”“同伴落水,如何正确营救”以及“不慎落水,如何自救”等五个方面,详细讲解了防溺水的安全知识,并运用PPT案例讲解、互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掌握,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自防自救能力。
这是县妇联加强宣传引导,纵深推动“护苗”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此外,各成员单位还纷纷创新举措,深入推进落实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陵水组织开展2023年“家风建设”系列公益讲座20场;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作用,积极开展防溺水、禁毒、知识产权周进校园宣传活动共123次。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监测对象。“护苗驿站”累计服务家长与未成年人5153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工组织开展留守、困境和单亲家庭儿童“4点半课堂看护”。
下一步,陵水妇联将纵深推进“家庭防护”行动,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整合资源创新开展“护苗”普法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护苗”宣传活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家庭、校园等开展普法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护苗”宣传活动,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和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在县妇联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陵水的青少年正沐浴着阳光、汲取着养分,快乐生活、茁壮成长。(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