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黄紫叶)近日,五指山市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现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同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据了解,对原告海南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五指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5.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李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海南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五指山法院通过查询得知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执行干警联系李某,其表示不愿意支付案款并拒绝透露其所在地址。近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现身在海口某处。得知李某下落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法警等前往海口寻找李某,并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拦截李某。
面对执行干警,李某仍称没有财产,无法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送拘过程中,承办法官不断向李某说明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性,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李某开始多方筹款。经过5个多小时筹款,李某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