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杜丹丹)近日,一司机因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儋州汽车西站路段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发现人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故意改变行车轨迹,有躲避检查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停,发现驾驶员张某平身上散发着酒气,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张某平和朋友小聚,因为心情高兴饮了几杯啤酒,想着也喝不多,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路上被交警查获。令民警意外的是,在对张某平证件进行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张某平曾在2021年5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予以处罚,目前还未通过科目一考试,此次属于在驾驶证扣留期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张某平二次饮酒驾车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儋州交警支队依法对张某平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