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通讯员崔子华)5月19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万城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万城镇南山村委会新居民点几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21处。
经查,万城南山新居民点范围内卓某某、卢某某等29人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申请报建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设21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据了解,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一步将继续保持打击违建建筑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乱占土地或破坏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露头就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