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5月16日上午,阳光明媚,微风徐徐。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初级中学多媒体教室里,不时传来学生们的阵阵掌声。原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课堂”正在开讲……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萍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甲子初级中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主题明确、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在面对学生欺凌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实施学生欺凌,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课上,王萍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同学们分析学生欺凌现象发生的表现形式以及危害,讲解惩治学生欺凌行为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并从“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后果”“如何应对学生欺凌”几个方面提醒同学们要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同时,王萍结合真实案例,告诉同学们既不能欺凌他人,也不能在他人遭受欺凌时无动于衷,要学会运用正确方法来保护自己,争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同学们,我们应该如何防范性侵害?”“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勇敢拒绝。”王萍还与同学们交流有关性侵害的法律知识,一一列举性侵害的表现形式,并教导同学们如何正确防范性侵害以及遇到性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同时,王萍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对陌生人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独自去偏僻的地方,不与异性长期在封闭空间独处,如遇险情要学会自救和寻求帮助,鼓励同学们如果遇到类似事件时,能积极勇敢站出来说“不”。
将近两个小时的法治教育课,同学们听得认真、记得仔细,纷纷表示这堂课收获满满,加深了对如何防范学生欺凌和性侵害的了解,今后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甲子初级中学校长饶卫东也深感欣慰:“我们学校的孩子有些是留守儿童,平时很少接触这样的法治活动。今天非常感谢王萍副院长为学生们上了这节法治教育课,很及时、很必要,也很生动。”
据介绍,近年来,省高院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一直深受师生们喜爱,由法官结合案例进行普法,更有针对性、说服力,教育作用和警示作用更加深入人心。省高院将继续履行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名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