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崔善红)日前,海南某贸易公司管理人在向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提出查询债务人账户信息以及银行交易流水等申请后,当天就收到了银行出具的书面查询结果。
据悉,管理人能够这么快就收到银行书面查询结果,得益于今年年初省高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重点对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等作出规定,尤其是对实践中比较关注的破产企业账户信息查询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意见》规定,管理人有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债务人账户信息。管理人依法办理查询债务人账户信息、债务人账户资金划转、债务人非正常户激活或注销等银行结算账户及征信信息相关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视同债务人自行办理。
海口破产法庭法官范慧芳向记者介绍,《意见》出台前,到银行查询债务人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必须由两名法院工作人员持证件和调查函才能申请,管理人自己到银行申请查询,银行一般是不受理的。该《意见》的出台,支持和保障了管理人依法履职,较好地提升了管理人履职便利度,提高了办理破产的效率。
为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积极履职,省高院编制《海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1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60家中介机构入册,规范行业准入门槛。
同时,省高院印发《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暂行办法》,推出管理人分级动态管理制度,激励管理人积极履职,提升职业素养。
为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2021年12月,海口破产法庭正式挂牌成立,集中办理海口市破产、强制清算、跨境破产案件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今年1至4月,海口破产法庭共受理破产案件、强制清算类案件以及破产衍生出来的诉讼案件275件。
今年3月,省高院还深入研究并主动对接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出台了《2023年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从维护公平竞争和金融安全、建设法治政府和诚信社会、高效办理破产等六个方面,作出44项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