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飞杰 通讯员宋幸)3月22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次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会议,会签了四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协作细则(试行)》。
会议深入学习省检察院《关于构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与会的四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分管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就如何贯彻行政检察工作片区会议部署、做实行政检察一体办案效果进行了深入探讨,对白沙检察院起草的《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协作细则(试行)》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明确了四地检察机关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的调卷任务。
会上,四地检察机关还首次尝试通过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讨论了2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并指定成员单位办理。
与会人员认为,会签的《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协作细则(试行)》,落实了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片区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逐步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同高效的办案一体模式,为高效推进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将推动行政检察一体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