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瑜)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院采用“活封”方式,既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又让被执行人及商铺承租人免受拍卖和店铺被关闭的损失。
据悉,被执行人傅某未能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查封傅某在文城繁华地段的一间商铺,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其间,执行法官发现傅某的商铺租金收入可观,且该商铺装修时间不长,如直接拍卖商铺,不仅傅某会因商铺拍卖受到一定的损失,承租商铺的商家也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据此,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三方,并将申请执行人和傅某约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阶段性和解,约定由傅某家属先期代为履行30万元,给傅某3个月时间让其筹款,超期未履行的,法院可依法拍卖。当天下午,傅某就将30万元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执行法官在确认后,到商铺撤下法院封条和公告,商铺得以继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