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邵奇)3月16日,万宁市法院公开审理李某进、李某武贪污一案。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民警及市财政局、住建局工作人员等90余人到场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进、李某武两人合谋利用报账员和会计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目的通过伪造审批手续、虚假凭证记账、不记账等方式分别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基本账户、省级土地账户和人民东街账户等3个银行账户骗取总计150余万元,现二人已将贪污赃款全部退还上缴国库,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还原了被告人突破底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为在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场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大家纷纷表示,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廉洁奉公、不负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