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 通讯员曾燕玉)2月27日,澄迈县检察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广大医务工作者发出公开信,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信中指出,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强制报告的概念、报告主体、报告内容、奖励机制、保障措施等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信中对强制报告的概念、强制报告主体中提到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包括哪些单位、需要报告的内容以及惩罚奖励两个方面的规定、保障报案人的安全及报告人的责任、在医疗工作中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报告人在报告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进行详细解读,指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医务工作者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人,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关注每一个收治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从点滴变化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异常,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多问一句,多想一步,往往就能制止侵害行为,帮助未成年人改变处境,甚至改变他们的人生。深入推行强制报告制度,担负强制报告义务,有助于抓早抓小,防治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更加有力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