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连蒙 通讯员缑绍阳)8月30日,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督导会,对办理的苗圃园非法取水系列案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会上,琼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通报了苗圃园非法取水系列案的调查背景、办理过程和各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云龙镇政府、红旗镇政府、旧州镇政府、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和琼山区水务局围绕检察建议指出的苗圃种植园未办理地下取水许可和缴纳水资源费,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用于日常浇灌苗圃等公益侵害问题的整改措施、目前进度以及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交流。云龙镇的全部苗圃园已率先完成安装水表和办理取水许可,红旗镇和旧州镇表示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借鉴云龙镇落实整改经验,在琼山区水务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将在加强执法宣传的同时,对整改不到位的苗圃园依法作出行政处理。
与会的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工作人员表示,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既是督促、也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议各被监督单位尽快严格按照法定职权职责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共同把苗圃园非法取水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
琼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日科结合苗圃园非法取水公益诉讼系列案的办理,阐释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定位、监督理念和履职方式。李日科表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要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做好。检察机关办案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协同行政机关推动解决非法取水问题,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这是一个多赢共赢的过程。在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方面,各行政机关特别是云龙镇政府做了具体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希望被监督单位提高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意义的认识,立足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快推进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