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赟 通讯员曾洁爽)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首次引入家事观察员参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听证程序。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到法院起诉离婚,经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女儿由李某抚养,儿子由潘某抚养,双方自行承担抚养费。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后,李某未积极履行上述判决义务,儿子至今仍与李某共同生活。潘某多次上门欲接走儿子未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存在较大矛盾。
考虑到家事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家事案件的审判不仅是对是非曲直的法律裁断,还要更多体现司法的柔性关怀。经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原告、被告同意引入家事观察员作为第三方参与听证程序。承办人选取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团委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等七人担任家事观察员,参与此次抚养权听证会。
听证会上,家事观察员对原告、被告双方均进行提问。观察员们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因此提问的角度也各不相同。相比于法官审查注重现有证据,观察员的提问往往突破了法官审查事实的传统思路,十分认真地询问和听取双方对孩子抚养的事实细节、各自想法的描述,并根据双方陈述,进行追问。听证会后,7位家事观察员向法庭提交了听证报告。听证报告包含双方抚养未成年人的优势、不利因素、观察结论及理由,这份报告将成为法官确定孩子抚养权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