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支付抚养费
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韦照亨)8月29日,定安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
郑某与周某育有一儿一女,双方离婚后,因周某长期未支付抚养费,子女将其诉至定安法院。定安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每月向两名申请执行人支付抚养费共20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因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定安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周某逃避、拖延法院执行,且有隐匿其名下车辆的嫌疑。执行法官在掌握被执行人周某的线索后赶至周某家,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