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谭博丹)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收到原告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送来的一面印有“情系民生 执法为民”的锦旗,原告以此表达对立案庭诉前调解员工作尽职尽责、高效便民的感激之情。一面锦旗,凝聚当事人的谢意,承载着对乐东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肯定。
据了解,原告是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被告高某等12人是乐东某小区业主。原告起诉称,被告于2017年1月至今未缴纳物业费,所拖欠物业费共计7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乐东法院。
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调解可能性很大,调解员杨瑜第一时间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案情,并与业主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倾听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的理由,逐一做好记录,对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也一一做出详细的解答。
为及时化解本案矛盾纠纷,调解员将双方约至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具有多年社区工作经验的调解员耐心梳理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向被告释明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若不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在调解员的反复劝说、沟通协商下,大部分业主支付了物业服务费用,原告对已支付物业费用的案件提出了撤诉申请。该系列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