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 杨希强 通讯员蔡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来自海南定安的一男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嫖信息,诈骗两男子3800余元,一审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4月份至7月份期间,定安男子王某在网上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并留下QQ。男子郝某看到该信息后添加了王某的QQ,王某以先让招嫖人员支付车费、服务费、保证金等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郝某将钱转至其提供的支付宝账户中,然后再拉黑郝某。郝某分4次向王某支付宝账户转账1888元。被害人李某同样遭遇了类似骗局,被骗走1976元。
据了解,王某曾于2019年因犯诈骗罪被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3864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龙华区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