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王业广)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黄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
据了解,2012年10月,被告陈某甫因经济困难需要周转,向原告吴某生借款5万元,并约定在2020年春节前还清并免付利息,若逾期则支付相应本金和利息。吴某生按约定出借款项后,陈某甫在分期返还2.5万元后,剩余本金2.5万元及相应利息却一直拖欠未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便诉至法院。
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马江来采取“调解优先、修复乡情”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马江来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劝解陈某甫体谅吴某生的难处,况且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在犯难可以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如果再不还钱,就只能开庭审理了。另一边,马江来也劝说吴某生顾念乡情,体谅陈某甫暂时的生活难处,尽可能给予还款宽限期。经过法官的一番劝解,最终吴某生同意仅主张2.75万元本息,由陈某甫分期偿还。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握手言和、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