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7月26日,东方市法院联合东方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公开庭审旁听活动,东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阳华,副市长符艳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吉海等领导以及东方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等13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剑利用担任东方市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王某生、苏某、符某豪等人的串联下,接受29名学生家长的请托,为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办理入学事宜,非法收受入学“指标费”共计6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入学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8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剑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程序规范,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