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杨智)“杨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没想到一百万欠款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来了,真是极大地缓解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压力……”近日,省一中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代理人王某某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2020年,申请执行人北京某律所与被执行人梁某某签订了《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约定海南某律所就梁某某与周某某、第三人某农信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阶段为梁某某提供法律服务,并约定该案的律师服务费收费方式为风险代理收费。
依据二审判决结果,经仲裁审查,该案《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约定的30万元和70万元风险代理律师费的付款条件均已成就,梁某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00万元律师服务费。仲裁裁决生效后,北京某律所将债权转让给了海南某律所,因被执行人梁某某未主动履行裁决义务,海南某律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梁某某名下有一栋楼房,变价现金价值远远超过该案执行标的,但若启动房产处置程序,梁某某需承担评估费用、司法拍卖辅助费用、过户税费等额外且不必要的损失。
据此,承办法官认为梁某某有能力履行债务,且主动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较大,本着善意执行初衷,通过执行系统冻结了梁某某名下微信、支付宝账户。
“冻结微信、支付宝账户后,打个车、交个停车费都做不了。”账户被冻结后,梁某某主动联系法院。法官趁此机会向梁某某作法律释明,言明利害,并告知梁某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即可解除冻结措施。
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梁某某主动履行金额100万元。至此,这笔欠款不到30天顺利执行完毕,案件圆满解决。